恐怖情人的案件不斷在社會上滋生,好比近期的:貓咪茶茶事件。
一對情侶發生爭吵之後,女生A離家出走,男生B為了逼迫A返家,竟持毆打貓咪茶茶,還用滾燙的熱水澆淋茶茶,甚至錄影傳給A,遇到這樣的恐怖情人行徑到底該怎麼應對?
如何防治恐怖情人? 我建議聲請 #家暴保護令。
很多人還停留在以為保護令只有夫妻間可以申請的觀念,#法律早就新增了!
只要是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或前伴侶,就適用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,千萬不要再以為沒結婚就不能聲請保護令,錯失讓自己獲得被保護的機會。
我想應該會有人說:「陳律師,申請保護令治標不治本啦,我直接拿刀衝過去,難道警察比我快嗎?」
我當然知道這個道理,我在就讀大學時就在法院家暴服務處實習,協助被害人聲請保護令,我清楚地知道法律並非萬靈丹,且協助一個家暴受害人的完整工作,應該包含:安全計畫擬定、親密關係輔導、生活重建、經濟就業、心理諮商及目睹兒童關懷等等,上述內容別說是一紙保護令無法涵蓋,甚至連「 #家庭暴力防治法 」整部法律都不足以完整地協助受害人。
但面對家庭暴力,很多人都吝於踏出第一步,#即時的反抗、求救,在遭受家庭暴力後,你應該立即報警、就醫驗傷;如果在親密關係中是受到經濟控制的一方,也請你勇敢地尋求就業的機會。
要徹底離開一定不簡單,但唯有踏出第一步,才能脫離的可能。
#你值得擁有更安全的生活
#奶爸律師
#陳又新